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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4&15校園霸凌事件調查人員知能研習〈臺南場〉活動成果!

7/14&15校園霸凌事件調查人員知能研習〈臺南場〉活動成果!

橄欖枝中心在7/14至7/15舉辦了為期兩天的校園霸凌事件調查人員知能研習(臺南場),此次活動是在臺糖長榮酒店辦理,為前來參與的學員們提供舒適的場地及精緻的膳食與茶水。研習採現場實體參與,學員人數上限為80位,主要開放臺南地區高中職以下各級學校的教育人員們報名,另有外縣市的學務人員在得知本次研習消息後,主動報名希望一同參與,如此盛況,讓中心在辦理過程中充滿動力與雀躍。

學員報到實況
現場研習實況

本次研習由臺南市政府教育局的沈原億實習校長提供大力的支持並協助當地學員的報名,也邀請到學輔校安科林美伶股長及教育局的楊智雄主任秘書分別出席開幕致詞與最後的綜合座談。教育部校園安全防護科的陳宗志科長、金忻瑩專員與蔡昆明教官也一同參與研習,為現場學員勉勵並隨時補充課程內容及給予指導。

開幕與貴賓致詞,左起為社團法人臺南市性平會沈惠娟主任、教育部校園安全防護科陳宗志科長、臺南市政府教育局學輔校安科林美伶股長、國立臺北大學犯研所林育聖副教授

研習第一天,上午由臺大法律系的李茂生教授主講「校園霸凌事件行政調查的相關法律規範」,李教授從校園霸凌防制準則等法規層面開始論述,並提出部分法制尚待釐清的問題,另外也從調查程序中應注意事項、調查小組的組成、調查報告的作成及內容揭露與閱覽等議題切入進而提出反思。

臺大法律系李茂生教授主講「校園霸凌事件行政調查的相關法律規範」

下午首先邀請到鑫見律師事務所的蘇淑珍律師介紹「校園霸凌事件調查訪談原則與訪談技巧」、「校園霸凌事件調查報告例稿與撰寫注意事項」共二門課程,面對相當實務面的調查內容,蘇律師同樣從法條逐一說明,並介紹了直接調查、集中調查、禁止片面接觸等八項原則;訪談技巧則首重中立、客觀,避免有預設之立場及誘導式之詢問方式;至於報告撰寫內容的揭露對象,律師也舉實例說明,並耳提面命地提醒報告內容盡量完整,尤其爭議點須盡量留下文字以作為證據。

鑫見律師事務所蘇淑珍律師介紹校園霸凌事件調查訪談原則、技巧與調查報告例稿及撰寫注意事項
教育部校園安全防護科陳宗志科長為學員們的提問補充說明

為了搭配實務以更契合所學到的內容,中心也安排了一門「校園霸凌事件實務調查經驗分享」,由本身具有相當豐富實務調查經驗,國立臺南女中的李宜芳老師分享,李老師透過共十個案例,並引用校園霸凌防制準則Q&A的內容一一說明,從李老師的分享可以聽到案例的百態,但不變的是調查人員進入案件的心態,亦即不預設立場,並傾聽事件中深層的聲音。

國立臺南女中李宜芳教師主講「校園霸凌事件實務調查經驗分享」

第二天的課程則更傾向實務面。首先由中心計畫主持人,林育聖副教授講授「修復式實踐與正向管教」,修復式正義一直是中心的核心理念,即便在調查事件也能應用其中,林教授以幽默風趣風格搭配實例,為學員們開啟修復式正義的認識。接著邀請到TVBS新聞臺的楊致中記者分享霸凌事件中的媒體關係處理經驗,除了聽到媒體人如何處理霸凌案件與媒體生態外,講師也分享不同學校在應對霸凌事件的方式,予以評斷與借鏡。

橄欖枝中心計畫主持人林育聖副教授講授「修復式實踐與正向管教」
TVBS新聞臺的楊致中記者分享霸凌事件中的媒體關係處理經驗

下午課程包括「校園霸凌事件內外部行政調查程序」,雲林縣鎮西國小的陳平景學務主任主講,陳主任引用相當清楚的流程圖,分別說明霸凌事件的處理、教師的救濟途徑、訴願審議與行政訴訟,讓內外部的程序始末變得容易了解,當事件發生時,有個清楚的sop可以依循是相當重要的,惟一般教師往往並不具有這些法律知識,因此若能掌握程序面的法規,相信不會在發生時變得無所適從。最後的課程介紹到較少為人所知的「創傷知情」概念,此次由臺南市寬欣心理治療所的傅弘毅諮商心理師說明,主要為理解與辨認創傷(良性或毒性壓力來源),並評估個人與覺察對方(孩童)的身心容納之窗,辨識後對其反應加以不同詮釋(過高激發的戰或逃;過低激發的凍結或癱瘓),最後做出回應與鼓勵找出適當的方法調節。在研習最後,針對學員們事先填答與現場的提問,由林育聖副教授與教育局的楊主秘進行答覆、回饋與結語。

雲林縣鎮西國小陳平景學務主任主講「校園霸凌事件內外部行政調查程序」
寬欣心理治療所傅弘毅諮商心理師介紹教育現場的「創傷知情」概念
臺南市政府教育局楊智雄主任秘書(左)與林育聖副教授(右)進行綜合座談

活動後的回饋中發現獲得了參與的學員們一致好評,除了實務和理論兼顧、也對於課程安排的精實與系統性相當滿意。橄欖枝中心誠摯感謝每一位參與教師與學務夥伴,兩天的研習活動雖然辛苦,卻也收穫滿滿,期待在往後的調查中都能有所助益,並將經驗不斷傳承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