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ter your keyword

News

【校園080 Morning Call】處理霸凌事件,懲罰不該是唯一解?跳脫應報思想的修復式正義(EP01-03)

【校園080 Morning Call】處理霸凌事件,懲罰不該是唯一解?跳脫應報思想的修復式正義(EP01-03)

橄欖枝中心於112年製播Podcast語音節目「校園080 Morning Call」,每隔週五更新一集,帶領大家一同瞭解校園霸凌的大小事。

本次邀請任教於新北市某所國中的老師,主題為「處理霸凌事件,懲罰不該是唯一解?跳脫應報思想的修復式正義」。分成三個集數播出,皆已上架。

修復式正義vs修復式實踐vs修復式司法

修復式正義,它是一種對應報式正義的修正,就是我們一般司法上「以牙還牙、以眼還眼」的概念,希望犯罪加害者要得到懲罰,而修復式正義的修正是,它不管你是加害者、被害者,單純只是衝突雙方,或是衝突現場的相關人,都想讓他有一種人性尊嚴的感覺,所以它發展出了一個有效的程序,「事實」、「影響」、「未來」,還有會前會。另外它也創造一個溫暖而有建設性的一個環境,讓參與的人他能夠疏解鬱悶,疏解恐懼、擔憂甚至解除誤會,然後可以互相理解,互相同理。可以要求對方要做什麼,自己也可以許諾自己願意做些什麼,用這種方式來降低衝突,創造和平。 

至於修復式實踐和修復式司法,放到校園裡面,我們叫修復式實踐,如果放到司法上面,我們叫修復式司法。在學校裡面,你如果用「修復式正義」的話,必須說學校老師會覺得怪怪,因為這是一個滿哲學的東西,但如果用「修復式實踐」,老師的接受度會比較高,也比較容易去理解。

必須說修復式實踐,他最早要處理的那種議題,其實就修復式司法的議題。在40年前的紐西蘭、澳洲、美國還有西歐北歐,他們用這種方式來緩和因犯罪所產生的仇恨怨恨。我講精確一點,修復式司法是比較程序觀的,它用會前會、「事實」、「影響」、「未來」去跑一個程序,看受害人在這整個心理狀況、精神狀況有沒有好轉,以及加害人看受害人的痛苦難受、生活失常,讓他感到羞愧,心裡產生羞恥心,讓他願意去承擔更多的責任。

可能也因為和學校條件的關係,修復式司法不可能有一個照顧的觀點,我覺得學校修復式實踐裡面,它比較會從照顧的觀點,去看整個修復式正義,但修復式司法上它比較是一種程序觀,一種傾向跑程序的一個觀點。因為在學校裡面你做修復式實踐的時候,最大不同就是,它會去追一個案子,這個加害者跟受害者或是衝突雙方,有沒有變好?現在相處的怎麼樣?修復式實踐會不斷去關注。

「修復」的核心概念

簡單來講,它是社會福祉中的一部分,這個方向似乎是目前我們一個民主社會重視人群的社會,都會往這方面去發展、去照顧的,甚至我覺得修復式實踐到可見的將來,他會往一種照顧的方向。這是我在做這幾年來,然後參加一些研討會所得的一個對修復式正義的界定,照顧衝突現場所有受苦的人

如何落實於學校及正向管教

修復式實踐落實在學校的時候,就會展現出我剛講的就是說照顧,因為校園它本身特別是在中小學,除了教育之外,你做一個學校老師,事實上是要照顧學生的,所以你會發現在衝突事件裡面,其實不是只有受害者要照顧而已,加害者也要照顧。為了學校的和諧,為了教育這些加害的小朋友,事實上你也得照顧他,要看著他的反應,然後教導他,所以一般在學校裡面在做修復式實踐的時候,會結合現在學校現場非常鼓勵大家去從事的「正向管教」,因為以前我們都是還很嚴格的管教學生,甚至我們在臺灣早期都還存在著體罰的歷史,老師是威權式的,所以現在修復式實踐裡面結合正向管教之後,它是對整個學校的管教文化造成某種改變的。

修復式會議「會前會」的技巧與實例分享

通常在會前會的時候,老師會告訴他,「我建議你這個方案好不好?」、「你覺得好不好?」、「如果你覺得他看你的眼神是充滿仇恨的,那可不可以你去問他,到底你在瞪我什麼?」有時候必須在會前會先提供建議給他們,這樣他們到現場比較能夠反應出來,知道怎麼去提自己的要求,化解衝突或降低衝突。

事實上,「會前會」就已經開始展開「照顧」了。比如說,不道歉的人,以前我們都講,如果他不願意道歉,那就不要讓他到修復式對談圈裡面。可是最近我發現,其實你會前會做得好的話,你瞭解他為什麼不道歉的原因,事實上他是願意道歉的,只要適當的引導。

可以舉一個案例,曾經遇過一位同學,過去兩年來從來沒有道歉,我問他,結果這位同學說「如果我先道歉,他們不道歉,這樣我吃虧。」於是我現場就表演給他看,比如說「今天不好意思,把你留到這邊來。」、「某某不好意思佔用你的時間。」之後,接著問他「你覺得這樣子老師一直跟你道歉,老師有損失什麼嗎?你有沒有感覺我非常重視你的感受?」結果他沒答話,但是他眼神比較緩和下來了。接著,我說「其實你先道歉,絕對不會讓你吃虧。如果你道歉,他不道歉,我剛好我們可以認清這個人他的特質是什麼,他就不適合當我們的朋友,是不是?如果道歉了,我主動表達我的歉意,他也跟著道歉了,那不就表示事實上,我們同學的感情還能夠走下去嗎?我再補充一句,我覺得不是要你道歉,但你可以好好去想想看。」結果,他在我們下一次的修復式對談圈裡面,他真的主動道歉了。所以我覺得,會前會是一個蠻重要的練習,讓學生在會前會的時候,也處在一個很自在、療癒、也有建設性的環境裡面,確實對他們以後生活還有相處是有幫助的。

班級經營中有無使用修復式實踐的差異

有很大的差別,因為修復式實踐需要看很多資料,所以也是學到很多方式。後來才發現,修復式實踐是在告訴老師,在處理學生問題或懲罰學生時,如何不要失去學生對你的信賴感。一個促進者與衝突雙方,最重要的就是信賴感,有衝突的學生相信老師可以幫他解決衝突,製造一個安全又舒適的環境,讓他們展開對話。以前我管教學生會用吼的,但現在就是「凡事好好講」,用對談的方式進行溝通。

修復式實踐與輔導的不同與實例說明

跟輔導最大的相同處是「會前會」的部分,像剛剛舉的「道歉不見得吃虧」的例子,就跟輔導很像。告訴他道歉不見得吃虧,再慢慢引導他去思考這件事情,這就是輔導。從另一個角度看,這也是對談圈中的會前會。 如果沒開會前會,可能恨意還很重,就不願意道歉,也不願意思考事件,也就達不到大幅降低衝突的效果。不過一旦進入到對談圈,就與輔導有很大的不同。輔導通常是一對一,或是小團輔。這個小團輔都是同樣性質的人,就可能都是有某種偏差行為的學生,或是有相似家庭背景的。對老師來說,之前在輔導或教育學程的訓練中,沒有進行過「衝突對話的訓練」。但是在修復式實踐的本質中,我們就是要進行「衝突對話的訓練」,如何讓學生在有爭議的地方先停下來,並導入一個有建設性的衝突解決方式,並讓他們從影響和感受出發,從現在開始影響未來發展。

像剛剛那個例子,我們班同學的相處其實很常分分合合,其中有情緒障礙的,也有害怕自己沒朋友,進而想要控制朋友、對朋友情緒勒索的類型。他們衝突很簡單,有時候就是在網路上咒罵對方、瞪對方或是故意諷刺對方崇拜的偶像。通常我會讓他們講事實,但不會讓他們再度描述事件的細節。像是對方如何謾罵自己等這種問題,我並不會請他們說,因為有時候小孩子描述衝突事件的內容時,他的情緒又會感到憤怒。如果把這些情緒帶到修復式對談圈中不太好,會阻礙程序進行。我需要知道他們的感受和因為事件而所擁有的後續影響。他們就會開始說,為什麼會「不爽」,會因為不爽而有什麼影響。互相了解對方的感受是什麼?像有同學會覺得對方在臉書上刪除自己,自己明明非常體貼對方,還被這樣對待,對此感到不公且憤怒。對方可能會說,覺得他不理解自己。對話後才知道,雙方的感受是什麼。

程序的最後,通常會互相要求對方,像是不要瞪對方,如果有瞪對方的事情要先查證。不要在網路上互相謾罵,不要刻意的攻擊對方的偶像等等的承諾。最後,我會再把承諾說一遍,確認雙方沒問題後再結束。

修復式實踐的限制與困難案例分享

案子會困難的地方是人數太多,我那時候帶一個只剩下最後一年的班級,我臨時被指派帶這個班級,所以對學生的習性不太了解。結果在畢業旅行時,他們有六個人跑去別人的寢室,拿去空氣槍去進攻另外一間寢室。最後幸好沒有人受傷,但是受害者的手機放在屁股後面,不小心往後面跌倒,結果手機碎掉。其實這很好解決,就叫那六個人賠就好。我把那六個人找過來談,他們一開始還不想承認那是他們做的。最後只能讓這件案子進入調查,因為有牽扯到賠錢的問題,所以要請家長來學校一起談。之後受害者的母親打電話來,說那一群人一天到晚欺負她兒子,而且從一年級欺負到現在。既然媽媽堅持這跟霸凌相關,那就大家一起來談。請那六個加害者寫過去行為處置表,但那六個人都否認有霸凌。受害者本人也不想提,是受害者的母親想提。雙方都有心結,這有兩個軸線出現,一個是手機事件,另一個是霸凌支線。手機的部分就是聯絡六個家長,大家約個時間。學生這邊需要先搞定,不然所有人一起進來談會很混亂,除了時間太久,還有變數太多的問題。總共大概十五個人,先前的準備大概談了三小時,做完之後也還沒結束。受害者的媽媽在學校內看到這六個人中最聰明的那一位學生。就過去對他些微恐嚇,說自己認識很多跆拳道教練,認識很多人,不要在學校欺負她兒子。結果就再做一場,雙方的家長找來再談一次。本來是加害者,後來變成被害者的學生家長,就滿大器地邀請那位同學來家裡招待。然後原本是受害者同學的爸爸也有在開會之前來找我,說這整件事情是他老婆比較衝動一點,他也覺得不妥,要我幫忙做圓場。那一場是最累的,累的地方不是案件複雜的部分,是人數太多,時間拉太長。事實上,一個班級有很多隱藏的事件,我就是會慢慢挖掘這些事件,讓衝突事件的影響可以降低。

應用於霸凌事件處理的重點

如果是霸凌,具有很多軸線,那必須全部都處理完畢,霸凌才會結束。老實說,軸線的種類其實也較單一,通常都是言語攻擊、諷刺對方等衝突行為。

社會大眾對修復式實踐的誤解與迷思

社會大眾普遍認為修復式正義很理想化,關鍵應該在「修復」兩字,給人覺得一定要修復到原來的關係,這的確十分理想化。不過這是一個迷思,不是沒有這種案例,但非常稀少。我覺得這要看如何定義「成功」案例。如果你是要完全修復到原來的關係,那的確很少也很理想,實務上也不好達成。我對成功的界定就是衝突降級,傷口不要擴大,情況不要持續惡化。如此一來,目標就比較容易達成。這個目標幾乎每一次在修復式實踐中都能達成。通常我在做會前會的時候,我都會強調:「我不會期望做這一次對談圈後你們的關係就會和好,但至少我們可以讓衝突降低,讓你的傷口不要擴大,希望給對方空間,關係可以再繼續往下走」。通常我只要這樣一講,他們會比較容易把話講出來,也比較不會尷尬。修復式正義其實有務實的目標,讓衝突降級,並非直接將衝突變不見。

霸凌調查程序中使用修復式實踐的注意事項

我覺得在調查階段中,如果調查委員裡面有人熟悉修復程序,也有修復的經驗,其實只要雙方同意,就可以進行修復對談。重點在雙方同意的部分,在調查完畢並掌握事實部分後,我們可以跟衝突雙方講,你想要對方未來怎麼做。像是最近接的案子,是家長控告老師霸凌他的小孩,調查的結果是老師有被懲處,但判定為非霸凌。家長說他並不是想要老師被懲處,而他認為調查的結果應該就是霸凌,對判定為非霸凌感到疑惑。後來學校找我跟一個大學教官到現場去,要我重新調查家長的申復是否成立。教官調查經驗豐富,他在現場確認老師打小孩的狀況是幾次,後來調查的結果發現只有一次。調查出來的結果是霸凌不成立,甚至連老師體罰學生也不成立,這樣懲處老師似乎有些過分。在調查的過程中,我們也有詢問那個孩子,發現那個孩子也不是調皮。而是因為老師有觀察到小孩子調皮搗蛋的行為,就打電話跟家長講。家長回家問小孩時,小孩都不承認。這件事情造成家長與孩子的關係疏遠,親子感情不愉快。老師傳達的樣子讓家長不知所措,家長也不是對小孩疏於管教,所以才憤而提出霸凌的控告。我當時在現場觀察到家長其實沒有把要求講清楚,目的也不是要把老師搞慘。

我在現場就跟他說:「從媽媽您的看法裡面,我知道你在擔心幾個問題,你擔心小孩在學校被老師公審。老師用集體的力量孤立小孩,讓小孩很不舒服。不過因為你在上次提的案子中,調查後你也發現老師有改變態度,至少我們確認老師願意改變態度。其實收到老師的通知,您感到不知所措且無奈。您不知道怎麼處理你跟小孩之間的關係。其實我建議您要求老師,小孩在學校發生調皮搗蛋的行為時,請小孩自己寫發生事件處理表,讓小孩自己簽名,而不是家長只聽到老師的說法。您看這樣如何?」看到小孩自己簽署這張表單,就確認小孩是真的有做,當下家長馬上表示這些要求正是他的需求,所以就跟老師要求這兩件事情:「一、不要公審,不要孤立小孩;二、小孩要確認他有做這些行為,需要有一個行為處置表。」

我們剛調查結束,就馬上進行對談,對談結束出門後,雙方都有閒聊一陣子才離去。如果調查人員有進行一些對談圈訓練,也可以看時機介入並讓衝突降級,我也有跟他們強調,我們這場對談的目的就是不要讓衝突和傷口越來越大,他們都可以接受。家長後來有來找我談,他擔憂老師聽不進去協調後的要求。我有跟家長說,給老師一些空間。經過兩次調查,相信老師是有改變的,那如果再擔心,沒關係,我會再請學校找我,我再去幫你們開對談圈。有些時候只是溝通出現障礙,使得雙方不愉快,其實我們可以運用修復式實踐,重建有效的溝通管道。

對新手老師使用修復式實踐的建議

我認為第一個步驟就是要知道修復式實踐的概念,而且不能只是看網路上的影片跟資訊,一定要實作過才會獲得更多技巧。可以先做一對一的會前會,整個過程都要把握著「事實-影響-未來」的概念。之後可以做一對二的模式,兩個人有衝突的事件,就要先做會前會。最後再擴大到一對多的狀況,然後再多看一些影片與資訊,慢慢找出事件問題的癥結點。這是我個人訓練的方式,因為我想從中獲得更多對談更流暢的過程。如果新手教師對修復式實踐有興趣,找的到團體可以指導,效果會更好,而且可以一起討論更多對談技巧。再者,不要期待做一次對談圈就可以解決所有問題。如果衝突事件再次發生,那必須去檢視做對談圈前後的差異。如果衝突發生的頻率已經變長,那代表說衝突已降級,不要給自己太大的壓力。自己必須要有心理準備,學生會一直有衝突。會到對談圈的人,他們就是不斷在犯錯,那老師就必須要不斷教導與照顧,這是一個持續的過程。整個流程是一個學習的過程,我們只要看衝突頻率跟嚴重程度在前後有沒有差別就好,看的是比較務實的目標

家長在修復式實踐對談中扮演的角色

實務現場中,因為孩子都是未成年,所以在處理衝突時,家長都會出現。家長在對談圈中有三個作用。第一,給孩子支持,孩子會覺得有靠山,在對談中會比較舒適。第二,有些孩子比較不會表達自己的感受,但家長可以在現場看到小孩子的身體反應,比如說睡不著、不想來學校、精神不濟,家長可以用流暢的言語把狀況呈現出來,也可以講得比較全面。促進者這時候可以請家長把影響講得深一點。讓雙方獲得更完整的感受,在修復式實踐中影響可以化成想法跟感受。談深一點就容易讓雙方理解衝突行為造成什麼影響。第三,受害者的家長也可以協助小孩提出一個適當的承諾,加害者家長也了解這個要求適不適合自己的小孩,同時也可以監督小孩,家長具有監督與執行承諾的功能。在小學的對談圈中都滿鼓勵家長參加的。當現場有家長在時,就必須做一些準備。就是雙方都必須要有家長,才能互相制衡。家長會不會互罵的問題,就要看促進者的技巧了。促進者要趕快把「事實」這一塊解決,家長會互罵通常都是對「事實」有意見。講影響跟未來的時候,大家都比較願意聽。對初學修復式實踐的促進者來說,處理事實的部分是最困難,因為他們常分不清楚什麼是事實跟影響。事實包括整個事件的過程,包含當事人的主觀態度。

上一場談到這個情況的時候,老師會很執意提到對方小孩的行為。對此實行哪些處置等。我必須說這些都是事實,但在會談中,一看就可以知道家長很不開心。家長其實已經聽夠了,老師其實沒有發現自己一直在重複這些東西。在這種狀況下,作為一個促進者,我就會稍微打斷這個情況。並說:「家長提出來的要求就是小孩能夠自己承認有這個行為。老師你所做的都沒問題,但家長有疑慮的部分是,孩子在學校到底有沒有做這些行為舉止。依照家長的要求,我們能不能請學務處幫忙,學生可以用事實處分表來承認自己的所作所為,老師也可以在表上寫如何處置。把表拿給家長看,這樣會讓家長與孩子之間的親子關係更融洽。」我會用這種較禮貌的方式,把一直在講事實的當事人,拉到影響跟未來的部分。其實在允許事實有出入的部分,是大家對修復式實踐的迷思之一。不談事實會不會導致是非不分?我認為應該先承認瞎子摸象的確存在,老師跟孩子的看法肯定大不相同,大家都可以講出自己的道理,做修復式實踐就是針對理性的限制,讓衝突雙方都能接受瞎子摸象的事實。透過這種對談與修復式實踐,讓學生面對衝突事件,知道各種道理的存在。

推廣修復式實踐概念的建議

目前我們橄欖枝中心在做的修復式實踐,主要是針對學校老師這一塊,而且來參加的人員,幾乎都是學務人員跟輔導人員。但是學務人員替換率很快,大約一至兩年就換一次。所以學習完修復式實踐後就可能已離開學校。這個情況確實會造成在推廣時持續性不足。我認為體制有六個地方可以突破。

  1. 應該可以先從教育學程開始,因為年紀大的老師要接受新的觀念可能比較困難。他們會覺得當到現在很順利,所以不用聽一些其他的課程,除非是被學校指派。如果從教育學程開始,新老師對新事物的接受程度應該比較高。
  2. 應該可以試著說服教育部推動修復式實踐。在師資培育內容裡面,加入修復式實踐的相關訓練。特別是在「班級經營與管理」這個科目裡面,因為「班級經營與管理」的課程項目非常多。我以前從來沒被教過如何處理衝突,讓衝突雙方對話。在這塊就可以加入修復式實踐,如果有辦法說服教育部來做這些,我覺得對新的老師來說比較容易吸收,至少也比較容易接受跟了解修復式實踐。
  3. 也許可以考慮在各縣市的教師資格以及主任、校長資格考中列為必考題。如果教育部認同這是個解決衝突事件的好方式,那將其列為必考題,大家都可以知道修復式實踐的概念。除了教師之外,讓主任跟校長一起知道這種概念。
  4. 跟國家教育研究院合作,因為那邊是訓練主任跟校長的主要場所,可以說服教育部推動這個合作方式。
  5. 各縣市的輔助中心也可以一起推動修復式實踐。像是橄欖枝中心,跟新北市一起合作。而且現在有些輔助中心也在做這一塊,輔助中心的資源較多,去輔助中心的人有較高的學習意願。
  6. 從各縣市的家長協會著手,因為家長也怕小孩被霸凌,我覺得家長協會可以成為學校實行修復式實踐的動力。當學校要施行時,就會去找認識修復式實踐的人來,這樣也可以達到推廣的效果。我覺得這六個方向是可以努力的。

馬上收聽【校園080 Morning Call】完整內容